电梯检测检验年限规定根据使用年限及维护情况分为以下情形:
一、15年以内的电梯
定期检验
以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分别在第1、4、7、9、11、13、15年实施定期检验。
例如:2020年安装的电梯,将在2024年(第4年)、2027年(第7年)等年份进行定期检验。
自行检测
在未实施定期检验的年份(如第2、3、5、6、8、10、12、14年),每年需进行一次自行检测。
检测时间可最多提前1个月进行,但基准月份不变(如基准为5月,则检测可在4月至5月间完成)。
二、超过15年的电梯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不再安排自行检测。
三、特殊情形
改造后的电梯
经改造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以改造监督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重新按照新安装电梯的标准执行检验周期(即第1、4、7、9、11、13、15年定期检验)。
重大修理后的电梯
若电梯使用超过15年并经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合格,当年定期检验(如有)取消,后续仍按原规定执行。
停用后重新启用的电梯
停用1年以上需重新启用时,须先完成定期检验,后续周期按原基准年份继续执行。
四、时间安排说明
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的基准月份以最近一次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合格日期所在月份为准。
定期检验可最多提前2个月申请(如基准为5月,可在3月至5月间完成检验)。
自行检测需在基准月份前1个月内完成(如基准为5月,检测时间为4月至5月)。
五、逾期未检的后果
未按规定周期检验的电梯需立即停用,逾期整改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以上规则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制定。
Compyriht2024© 山东正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